8月11日晚,正泰太阳能旗下浙江泰舟新能源发布公告,将与海宁市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、海宁潮能同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共同成立“海宁潮能同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”。泰舟新能源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7500万元,占股15%;海宁经开园区出资3.5亿元,占比70%;海宁潮能同芯担任GP,出资7500万元并负责日常管理。基金总规模5亿元,存续期7年,投资领域锁定全国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。
基金采用“股权直投+SPV持有”模式:先以股权投资方式收购已建成或即将并网的户用电站项目公司股权,再通过SPV持有屋顶资产20年运营期现金流。正泰内部测算,按当前户用光伏度电成本0.30元、居民电价0.55元测算,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可达9%–11%,资本金收益率有望突破15%。
区域布局上,基金首阶段将聚焦长三角及华中整县推进试点县(市),目标三年内滚动投资300 MW户用光伏,覆盖农户约6万户,年均发电量3.6亿千瓦时,每年可为农户带来租金及电费收益超1.5亿元。正泰将提供组件、逆变器、运维及保险一站式服务,降低基金持有期风险。
对海宁市的示范意义尤为突出。作为浙江首批整县推进示范县,海宁农村屋顶资源丰富,但单体规模小、融资难。基金落地后,国资LP提供低成本长钱,市场化GP负责风控与退出,泰舟新能源则在设备、系统、运维端形成闭环,预计带动当地相关产业新增产值20亿元,并为全国县级政府提供“国资+产业龙头+基金”可复制模板。
从组件制造到电站持有,正泰系通过一只5亿元基金完成户用光伏价值链闭环。国资长钱、产业龙头技术与市场化GP风控的“三位一体”,不仅让6万户农户屋顶变“绿色电站”,也为整县推进与乡村振兴提供了可持续的金融范式。随着基金滚动投资,海宁模式有望在浙江乃至全国快速复制,助力“双碳”目标与共同富裕同频共振。